通知公告

官网发布 当前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 官网发布

关于开展第十六批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10 作者:安徽省人社厅

各市及广德市、宿松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关于深入推进万名博士后聚江淮若干措施》(皖政办秘〔2024〕15号),大力实施人才兴皖工程,加快推进博士后科研平台载体建设,推动我省博士后事业高质量发展,拟开展第十六批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下同)新设站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各类企业、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的事业单位可申请设立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或运行状况良好;

(二)具有一定的规模,并具有市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制造业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或相应等级的科研平台;

(三)拥有高水平的研究队伍(有一定数量具有高级职称可担任博士后合作导师的本单位全职科研人员);

(四)具有创新的科研项目;

(五)能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较好的科研条件和必要的生活条件。

二、申报程序

报单位请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首页(网址:http://hrss.ah.gov.cn/,推荐使用谷歌浏览器或者360安全浏览器极速模式),在首页“专题专栏”中选择点击“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后,点击“博士后”子系统进行申报和审核。具体申报程序详见操作手册(在“博士后”子系统页面右上方)。

(一)单位申报。申报单位要据实填写申报材料,从系统中导出生成《设立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并由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按照属地原则逐级报送和审核。涉密申报材料要做好脱密工作。《申报表》和网上申报材料内容保持一致。

(二)评选推荐。各设区市及广德市、宿松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申报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组织开展设站评选,并对评选通过的设站单位在官方网站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推荐备案,同时在申报系统中审核通过。推荐报告需附《设立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详见附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连同《申报表》一并邮寄至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推荐报告和《汇总表》电子版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博士后设站申报办理事项报送。

(三)审核备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对各市推荐申报单位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经相关程序后备案设站。

三、有关要求

(一)各地要大力宣传我省博士后相关政策,组织好本地区工作站申报评选。要围绕本地区首位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未来产业发展,加快布局建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优先在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专精特新等企业中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要按照标准条件,对申报单位材料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公平公正组织评选推荐。设站补贴经费由属地财政承担。

(二)对已明确有进站博士后的申报单位优先推荐。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设站申报按照属地原则由合肥市、芜湖市、蚌埠市统一评选推荐。省直单位按属地原则申报。

(三)严格报送时间,申报单位网上提交材料截止日期为2025124日。各设区市及广德市、宿松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评选推荐截止日期为2025221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551-62614559

邮寄地址:合肥市长江中路333号,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附件:设立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报情况汇总表

附件.doc

 

 

 

202518


协会简介 安徽省高新技术企业协会是由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和安徽省民政厅监督管理的综合型社团组织,于2024年3月26日登记设立,并受到省政府高度认可,在《安徽省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科技创新体系实施方案》(皖政〔2024〕22号)中指出“发挥省高新技术企业协会等在企业科技创新中的桥梁纽带作用”。根据文件精神,协会围绕“集聚创新资源,服务高新产业”的宗旨,秉承“1+2+4+N”的服务理念为高新技术企业快速成长提供全生命周期服务,致力于帮助会员企业增强科技创新能力、完善研发体系建设、提升人才团队水平、优化项目规划方案、促进供需对接合作等,为建设安徽高水平创新型省份和自立自强的科技强省赋能。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1-68110582
0551-68110583

联系人:时先生 13865943152
洪先生 18326655450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合肥总商会大厦19楼

关注微信公众号
Copyright © 安徽省高新技术企业协会 ICP备案号:皖ICP备202406177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