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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10/23
作者: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各市工信局:
为贯彻落实《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行动方案(2025—2027年)》,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绿色工厂推荐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25〕390号)工作部署,依据《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及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现就组织开展我省2025年度国家级绿色制造名单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本年度国家级绿色制造名单征集工作包括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满足《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及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要求的企业或园区按照自愿的原则,对照新的评价要求(详见工信部节能司网站通知)进行自评价。
二、申报和评价要求
(一)新申报国家级绿色工厂和绿色工业园区
各市组织符合要求的企业、园区登录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以下简称管理平台),如实自
主填报申报表,完成自评价,并按要求提供有关佐证材料(管理平台提供申报政策解读和填报说明视频),无须提交第三方评价报告。
为进一步突出节能降碳导向,巩固提升产业绿色竞争力,本年度国家级绿色工厂重点支持53个重点行业的企业(详见工信部节能司网站通知)。属于重点行业的企业登录管理平台按照相应行业要求进行自评价,不属于重点行业的企业登录管理平台依据通则进行自评价。
(二)现有国家级绿色工厂和绿色工业园区
为进一步提升现有国家级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绿色化发展水平,请各市组织现有国家级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登录管理平台,对照新的评价要求开展对标自评价,并按要求提供有关佐证材料。现有国家级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得分连续三年处于后5%的,将从现有名单中移出。
三、工作要求
1. 各市要加大对企业或园区的各项评价指标数据和佐证材料真实性、准确性、先进性的审核力度,并征求当地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意见,确保推荐质量。如发现企业、园区存在数据或材料造假,企业、园区将从名单中移出,并禁止三年内再次申报。
2. 各市推荐新申报国家级绿色工厂的企业应是省级绿色工厂,其中53个重点行业企业申报不限名额;亳州、宿州市因不涉及重点行业,非重点行业企业按照不超过本地区省级绿色工厂数量的30%申报,其它市按照不超过本地区非重点行业省级绿色工厂数量的20%申报。请各市于2025年10月29日前将新申报推荐名单和开展对标情况(含推荐汇总表、对标汇总表,详见附件1、2)一并报送我厅(节能与综合利用处)。
联系人及电话:朱小奕,0551-62871859。
附件:1.2025年度国家级绿色制造名单推荐汇总表
2.2025年现有国家级绿色制造名单对标评价汇总表
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5年10月22日
相关附件:
协会简介 安徽省高新技术企业协会是由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和安徽省民政厅监督管理的综合型社团组织,于2024年3月26日登记设立,并受到省政府高度认可,在《安徽省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科技创新体系实施方案》(皖政〔2024〕22号)中指出“发挥省高新技术企业协会等在企业科技创新中的桥梁纽带作用”。根据文件精神,协会围绕“集聚创新资源,服务高新产业”的宗旨,秉承“1+2+4+N”的服务理念为高新技术企业快速成长提供全生命周期服务,致力于帮助会员企业增强科技创新能力、完善研发体系建设、提升人才团队水平、优化项目规划方案、促进供需对接合作等,为建设安徽高水平创新型省份和自立自强的科技强省赋能。
